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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 淘宝更新赠品争议处理规范:不退赠品不给退货,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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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论小凌 发表于 2016-11-8 23:12: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卖家应当明示赠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要素,若表述内容出现含混不清、有歧义等情形的,按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进行认定。

11月8日消息,淘宝发布《淘宝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范》更新公示通知,将对原《淘宝争议处理规则》的解读版“淘宝赠品问题的争议处理”,更新为《淘宝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范》。据悉,这次规则变更将于2016年11月14日正式生效。
所谓赠品,是买家以购买交易商品为前提而获得的卖家承诺或双方约定的赠予物或服务。据悉,在卖家与买家的交易中,赠品的争议时常涌现,尤其是当卖家对赠品内容含混不清、有歧义时,容易造成买家误解,产生了相关的争议。对此,为了让淘宝赠品争议问题的规范更加清晰、完整,淘宝更新《淘宝赠品问题争议处理规范》。从变更内容看,这次调整主要删除《淘宝争议处理规则》中已覆盖的内容,并对描述做了明确和简化。
值得卖家注意的是, 卖家应当明示赠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等要素,若表述内容出现含混不清、有歧义等情形的,按有利于消费者的原则进行认定。

不过,对于交易商品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情况,买家应当确保赠品完好且一并退回。如果因买家原因导致赠品无法退回,或退回途中损毁、灭失的,卖家不得以此拒绝交易商品退货,但可按赠品价值自交易货款中扣除相应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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